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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沈壹壹能猜到前男友们都想听些什么,但人家确实没说过啊。

    在小姑娘的记忆中,胡二娘有钱有颜有人伺候,每天养花养生养闺女,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让她这种正挣扎着考研考公的苦逼学生狗,除了羡慕就是羡慕了。

    同为女性,她这个高尚而正直的现代穿越者,可不想顺着渣男的心意编瞎话。

    “没提过。”就算为了生计,沈·正直·壹壹仍选择实话实说,“但娘有时会一个人待着(嫌娃太吵),还会看着看着书落泪(读话本笑出了眼泪)。”

    嗯?

    怎么跟自己印象中的二娘不太一样啊······

    原来在自己面前的爽朗性子都是硬撑的么?离了自己,二娘竟是如此为情所苦啊。

    沈如松感动了,长吁短叹道:“她还说过些什么?”

    沈壹壹:······

    不是,大哥,咱能不能换个话题?就不能问问我的职业规划、让我展示下特长什么的。分手了就别总问前女友的事了行么!

    沈壹壹有点黔驴技穷,搜肠刮肚她也找不出这莫须有来,纯瞎编又怕穿帮。

    被逼急了的她终于放出了穿越者的大招——开始背诗。

    什么“情犹未了缘已尽,笺前莫赋断肠诗”,“除却鹦哥谁人晓,莫将幽情向人啼”“此情惘然逝如梦,镜花水月原非真”······1

    这全是胡二娘“新作”!别问我具体场景,我还小,记不太清了。给你个眼神,请自行脑补。

    感谢某情圣活佛的不具名赞助,一个人就贡献了多首怨情诗。

    之所以白嫖这位,一是因为他是清朝的,现在她所在的朝代怎么看也不可能是那个辫子王朝。

    二来嘛,虽然她不会品鉴,但这些诗明显跟流传下来需要背诵的名家名篇是有差距的,不至于让胡二娘突然成了诗仙诗圣。

    如果不是她当年看小说顺便百度了人物背景,这些诗听都没听过,更别说会背了。

    饶是如此,沈如松也震惊了:“二娘的文采竟进益至此!”

    以前县学里的同窗常说他“情场得意,科场失利”。现在看来,这倒也不是全然的嫉妒和调侃啊。

    记得以前,二娘只能勉强和个诗,那水平也就比打油诗好点,哪有如此才情。

    自己对她的影响竟如此之大么!

    想来,也就只有用情至深,以情入文,才会突然变得这般文采斐然了吧。

    沈如松琢磨着,等肃宁侯府的事办妥,他是不是也去来场情变,受个情伤啥的。说不定经过这么一遭情劫,他就能考中举人了呢?

    只是自己在女人堆里向来吃得开,还真没遇到过拒绝他的女子。

    现在要寻一个自己心心念念,对方却把自己抛之脑后的女子,哎,这还挺难办!

    在这一问一答间,沈如松发现沈壹壹背诗流利,回答条理清晰,遣词造句完全不似孩童,不由问道:“你可是读过书?”

    终于来了!

    沈壹壹振奋精神,回答:“认识一些字,学过几笔画。”

    谁会不喜欢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呢?

    就算她是女孩,看着沈如松也不像那些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老腐朽。

    刚才对胡二娘文学水平的迅猛提升,他表现出的也是惊喜——虽然惊远远大于喜。

    沈壹壹想展现下自己的特长,赢得沈如松的赏识,确保留在沈府的同时,还能得到个待遇好点的工作。

    还会画画?

    沈如松顿时来了兴致,想看看被新晋才女胡二娘教出来的女儿是什么水平。

    西侧间,书案上笔墨都是现成的,沈如松铺好一张宣纸,示意她坐下。

    人太矮,坐着不太够得着呀。

    沈壹壹看了沈如松一眼,爬上椅子,端端正正跪好。

    没有颜料,就细细勾出一朵墨菊,然后在右上方写下题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沈如松盯着那句诗,这句的意境明显又高出了刚才那些一个档次!

    二娘这到底是被他伤的有多深!

    默然良久,他才道:“这也是你娘写的?”

    “看娘写过。”沈壹壹含混应道。

    这是句咏菊的宋诗,这里还没到宋朝?还是根本就是个架空的朝代呢?

    沈如松看着沈壹壹溜下椅子,端正站好。

    小女孩额头上的淤青此刻看着更刺眼了。

    在他发现吴氏对这孩子感官颇佳后,十分了解自家夫人喜好的沈如松就猜到,他这个女儿应该是个长得好、会奉承人的,可没想到资质如此之好。

    不愧是他和二娘的孩子!

    “只是这字还需多练练!”沈如松含笑收起画,“为父明日给你找几本字帖。”

    沈壹壹有点发窘。

    亏她本来还想一鸣惊人,冒充下书画神童呢。结果一落笔就发现不妙!

    诚然,她国画和软笔都考出了十级,可这具身体不是她本人的啊,右手完全不听使唤!

    写意菊花还算勉勉强强能看出个形状,字就写得简直没法看了,估计也就幼儿园大班平均水平。

    等等——“为父”?

    沈如松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胡四财不是说只有一封信吗?他人都跑了,自己还能被认下?

    哦,沈府不可能不做调查,那就是查到了什么实证?原身确实是沈如松和胡二娘的女儿喽。

    可自己都被认下了,胡四财还跑什么?

    沈壹壹懵圈了,怎么也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她又不能直接去问。

    现在的情况明显是有利于她的,原本只想求一份工作容身,没想到直接变成股东加入董事会了!这下别说人身安全,连待遇问题都不用愁了。

    只希望沈府以后不会说认错了要退货吧。真假千金可也是穿越、重生文的流行套路啊!

    沈如松见这闺女已经惊喜的愣在了原地,笑着摸摸她的头,出去唤人请吴氏和安哥儿过来。

    正式见礼又改口唤了“父亲”“母亲”后,沈壹壹收到了两人的一堆礼物。

    沈如松给了她几枚银锭子和满满一匣铜钱,吴氏给了一对珠花和一对小巧的嵌宝银梳,还找出一大堆绫罗布匹准备给她裁衣服。

    看来这对新出炉的父母很了解她的财政状况,送的东西特别实用。

    随后上来跟她见礼的小胖子正是那天嘴欠的小男孩,原来他就是那个“安哥儿”。

    小胖子突然被拖过来认姐姐,也是一脸迷糊。

    这丫头明明不比自己高,为啥能当姐姐?小胖子别别扭扭行了礼。

    问过她的生日后,吴氏让他俩站在一起比了比,笑着说:“元姐儿还大一岁呢,竟是一般高的!”

    沈如松看着并肩站在堂中的两个孩子,身高基本一样,五官不太像,但同样白皙,不由心中一动,升腾起了一个念头。

    只是他还需要仔细思考下,眼下还有件大事等着处理。

    沈如松起身,说他跟吴氏要去前院处理点事,让两个孩子去安哥儿房里一起玩。

    站在廊庑下,看着沈壹壹的背影,沈如松忽然开口:“沈壹壹。”

    声音不大,就像平时说话一般。

    啊?

    看到女孩循声回头,沈如松只是摆手笑笑,没有再说话。

    原来她真的叫沈壹壹。

    终究是我负了二娘啊!

    至此,沈如松心中对胡二娘的那些芥蒂已经完全烟消云散了。

    就连她在沈如松心目中的形象,也已经被洗白、扭曲,最终定格成了一个对他一往情深冰清玉洁至情至性才华横溢伤春悲秋的文艺女青年。

    前院,正堂。

    丁、张两家分左右坐着,谁也不说话,厅中一片死寂。

    桂姐儿又换了身新衣服,戴上了银锁。她心中不断给自己打气,那个丫头不在,自己莫非还比不过对面一个五岁的黑皮猴子!

    张秀秀怕念姐儿又哭闹,抱着她坐在一起。被她娘越来越重的手劲勒疼了,念姐儿挣扎着想要下来。

    张秀秀低头瞪了她一眼。

    念姐儿想起刚才出门前她娘声色俱厉的呵斥,没敢再动了。

    紧张而沉闷的等待了许久,终于,沈如松带着吴氏几人进来,两家人慌慌张张起身行礼。

    瞥一眼踟蹰着想要开口的丁旺,沈如松也不理他,直接唤道:“谷雨。”

    只见一个十二三岁的总角小厮小心翼翼端着个托盘进来。

    路过众人时,人人都看清了,两个白瓷碗中盛的都是清水。

    这是要——

    沈如松也不废话,众目睽睽之下,划破手指,各滴了一滴血进去。

    滴血认亲!

    这是要滴血认亲啊,大家心里有了明悟。

    那是不是说,只要血脉查验无误,这事就稳了?丁家和张家的人都激动起来。

    丁菊偷偷瞄着坐在上首的沈如松,双颊泛红,赶忙移开视线。原来,姐夫竟这般俊!她心如擂鼓,然后,忍不住又瞄了过去。

    张秀秀则是坦率的多,那明目张胆不加掩饰火辣辣的视线,让吴氏气了个倒仰。

    “不要脸!”吴氏越看这两人越讨厌,恨声低骂。

    一旁侍立的童嬷嬷一脸严肃,偷偷拽了拽她的袖子。心中有点埋怨沈如松,为什么要带夫人来?

    他自己处置就好,难不成还非得要姑娘在这里当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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